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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长办公室发出通知 |
清明节:4月3日-5日放假 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:5月1日-3日放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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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次:第1425期 查看:49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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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校长办公室在3月24日发出的《关于2010年清明节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中说,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,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安排,今年我校清明节4月3日—5日放假,共3天;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5月1日—3日放假,共3天。 《通知》指出,我校自5月1日开始实行春夏季作息时间,上午作息时间不变,下午上、下班(课)时间均推迟半小时,即14:00上班(课),17:30下班(课)。 《通知》要求,放假前,各学院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和安全教育,对文件、门窗、水电及防火、防盗设施等进行检查,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,并进一步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,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。 《通知》强调,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,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,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,确保广大学生的生命、财产安全。如遇突发事件,在妥善处置的同时,及时逐级上报。 《通知》还就严格节日期间各种活动的审批手续、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、节假日期间的值班等提出了要求。 (王 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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